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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Ss下一波,你 2012 的預算要編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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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採用 IFRSs 編製財務報表能加強國際間財務報表的可比性、提升台灣資本市場之國際競爭力並吸引外資投資國內資本市場,且降低國內企業赴海外籌資的成本,金管會於 2009 年 5 月 14 日宣布台灣上市(櫃)、興櫃公司及金管會主管的金融業將自 2013 年採用 IFRSs 編製財務報表,也就是 2012 年就必須採雙軌並行,編製符合 ROC GAAP 與 IFRSs 的財務報表。

導入 IFRSs 的三個階段

企業導入 IFRSs 可分為差異化分析、調整總帳系統與試編擬制性合併報表三個階段:

  • 差異化分析:主要的工作範圍涵蓋評估採用 IFRSs 後對企業造成的影響、擬訂會計準則的轉換計畫與進行首次採用IFRSs 的初步分析等工作,其中又以收入認列處理方式、多交易幣別處理、主要資產及次要資產以不同的折舊方法與範圍的處理及員工福利與退休金費用的處理較為繁雜,這是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
  • 調整總帳系統:包含詳細分析適用 IFRSs 對開帳數的量化影響、分析會計政策的選項、總帳系統調整與測試等工作。
  • 試編擬制性合併報表:應先決定 IFRSs 轉換日的開帳數、確認並調整會計政策、測試總帳系統正常運作,最後再進行試編 IFRSs 財務報表,這些工作亦包含了部門別資產負債及損益報表處理、合併財務報表關係人交易與合併沖銷處理、以及合併報表格式轉換處理等。

原則上,差異化分析階段與調整總帳系統階段必須在 2012 年 1 月 1 日採用 IFRSs 開帳數之前就必須完成這些工作,否則勢必會影響後續編製 IFRSs 財務報表的作業與結果。

IFRSs 會計科目與申報報表格式

證交所於 2011 年 9 月 2 日公告修訂 IFRSs 之『一般行業會計項目及代碼』,並自申報 2013 年第 1 季財務報告起適用。其中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因為修正科目眾多,且原有科目編碼邏輯已因以往年度多次修改而相當紊亂,所以這次的修改已將會計科目重新編碼,也就是說如果原本的系統有設定相對應的證交所會計科目,則根據此修訂版本,必須再次檢視與調整才能符合明年第一季的財報申報標準。

另外,有鑑於企業採用 IFRSs 編製財務報表將對公司的會計制度與資訊系統產生重大的影響,證交所委託國內學者依據金管會認可的 2010 年版 IFRSs 正體中文版之規定,完成四家個案的 ROC GAAP 合併財務報表轉換為全面採用 IFRSs 的合併財務報表,提供未來其他上市櫃公司採用 IFRSs 編製合併報表及附註的參考,這也代表將來申報的財務報表格式已大致底定,若以前利用資訊系統申報財務報表的企業必須在明年之前完成合併報表系統的調整與測試,如此才能從容的面對明年第一季 IFRSs 財務報表的申報作業。

2012 年起編製 IFRSs 集團合併報表的需求

為了於 2012 年順利產製第一季 IFRSs 合併財務報表,上市櫃集團企業理應從今年就開始進行 IFRSs 導入的工作,而事實上,卻仍有許多企業仍未開始執行這項工作,甚至連導入 IFRSs 的相關預算都尚未編列,或是編列的預算不足以進行完整的導入工作,這著實是一個非常令人擔憂的情況,若是不加緊腳步積極因應,對企業無疑是一種極大的風險。

集團編製合併報表的最主要目的當然是為了申報符合主管機關要求之財務報表,並滿足外部報表使用者與投資者的需求。此外,編製集團合併報表的另一個重要目的為滿足集團內部績效考核與管理報表的需求,供集團管理階層掌控各聯屬企業的績效評估。

而為了降低台灣財務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間有關營運部門資訊揭露的差異,我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於 2009 年 4 月 9 日發布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 41 號「營運部門資訊之揭露」,並適用於財務報表開始日在 2011 年 1 月1 日以後之財務報表,41 號公報要求揭露的營運部門資訊,原則上應與營運決策者複核的資訊一致。此即代表外部投資人所取得的部門別資訊,將與公司營運決策者所取得內部資訊趨於一致,讓投資人可以用營運決策者的角度閱讀公司的管理決策報表。營運部門資訊的揭露不僅是為了滿足申報財務報表與外部投資者閱讀的需求,也是一個可以滿足集團管理階層檢視內部績效與管理報表需求的重要資訊。

集團合併報表系統(GCRS)

由於 IFRSs 議題的發酵以及主管機關發佈的各項法令,都凸顯了合併報表在未來對於企業財務報導的重要性,而合併報表也是與國際接軌的主流報表,因此目前台灣有許多國內外的廠商正積極協助集團導入合併報表系統,但一套功能完整的合併報表系統,基本上必須要可以順利產出同時符合 ROC GAAP 與 IFRSs 的財務報表,GCRS 系統不僅符合此基本要求,尚包含了營運部門的資訊揭露等重要功能,而且 GCRS 系統於資料蒐集階段可以協助集團財會人員快速蒐集各合併個體的財務資訊,並確保資料提供的合理性;在合併沖銷處理階段更可產製與會計師雷同的合併工作底稿,讓財會人員可以直接根據此底稿與會計師溝通並檢核結果;最後,在產製報表階段可以根據不同的需求自行設定並產製多樣化的報表格式與內容,當然也可根據不同的會計準則產製不同申報格式的合併財務報表。因此,即使在現在這個時程緊迫的階段,仍須多方比較並慎選導入的系統廠商,否則花費的時間與成本將對企業產生沉重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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