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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保制度改革之二代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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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自 1995 年 3 月開始實施,保險對象分為六類,以此作為保險費計算之基礎,此全民健保屬強制性的社會保險,全民納保,全民就醫權益平等,當民眾罹患疾病、發生傷害、或生育,均可獲得公平醫療服務。全民健保實施後,許多貧病弱勢的民眾因此獲得適當的醫療照護,健保制度成為臺灣社會安全的重要支柱,這不僅是全體國人的驕傲,更令各國稱羨。

但是任何制度終無十全十美,面對有限的財源、迫切的醫療需求,為了健保永續經營,全民健保改革持續研議,經過各界的努力,通稱「二代健保」的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條文一百零四條於 2011 年 1 月 26 日經總統公布,這是重要的轉捩點,也讓健保能於原有穩固的基礎,繼續朝向永續經營的方向邁進。

為了推動健保改革,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草案以「品質」、「公平」、「效率」為核心價值,進行健保制度整體結構的改革,強調「權責相符」的概念、藉強化資訊提供來提升醫療品質、以較公平的方式來收取保費,並擴大保費之計算基礎、落實健保收支連動機制的建立,及擴大社會多元化參與健保政策,並共同承擔對健保的責任;為了實施二代健保時,各項作業都能順利展開,健保局已積極展開各項準備工作,包括法規的新增及修訂、補充保險費收取作業規劃、醫療科技評估研議、特材差額負擔實施、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擬定、藥品價格調整、資訊系統開發等,以及對各團體及民眾的宣導說明活動,每項工作都務求完備周全,以因應二代健保上路後可能面臨的各種狀況。

二代健保法審議過程中,各界對於採家戶總所得計收保險費之方式無共識,所以修法維持擴大費基、量能負擔之二代健保改革方向,但優先考量施行之可行性,所以二代健保針對雇主一項:按雇主(投保單位)每月支出之薪資總額(所得稅格式代號 50)與其受雇者每月投保金額總額間之差額,計收雇主之補充保險費。及保險對象六項項目:納入高額獎金、股利所得、執行業務收入、租金收入、利息所得、兼職所得等收入收取費率 2% 之補充保費。此收入(所得)應於給付時按補充保險費費率扣取補充保險費,彙繳健保局。

資通電腦 ArgoERP 的 ArgoHR 模組在本次健保大改革找出資訊系統對應的方法,並且成立對應的專案小組以因應正式實施前的法令調整。關於此制度的變更,顧問皆全程參與 ArgoHR 開發及導入,開發出符合二代健保需求的資訊系統以及規畫標準的導入模式,提供使用 ArgoHR 的客戶完整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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