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資專欄

人資如何因應防疫照顧假?一張表告訴你!

基於COVID-19(2019-nCoV、NCP)防疫措施,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議,高中職(含)以下延後至 2020 年 2 月 25 日開學,勞動部鑒於 12 歲以下學童不宜單獨在家,特訂定「防疫照顧假」:於 2 月 11 日至 2 月 24 日期間,若需照顧 12 歲以下學童,父母其中一人得請「防疫照顧假」。

資通電腦 HCP(Human Capital Planner;人力資源規劃系統)已因應防疫照顧假法令,協助企業人資快速設定新假別與扣款規則,提升企業應變能力!

用一張表看懂「防疫照顧假」申請資格與注意事項

問題 解答
防疫照顧假的時限? 2020 年 2 月 11 日至 2 月 24 日,期間超過或提前此時段皆無法申請,最多請假 14 天。
防疫照顧假有什麼資格限制嗎? 依勞動部規定家中有 12 歲以下學童的「父母其中一人」可以請假,不可同時申請。不過只要家庭內部協調好,也可採取父親先請前 7 天,母親再請後 7 天的模式。
防疫照顧假對於企業雇主有哪些規定?
  • 不能視為曠工。
  • 不能強迫員工請事假。
  • 不能扣員工全勤或影響員工考績。
  • 不能以此理由解雇員工。
如果要請防疫照顧假,需要準備哪些申請證明文件? 若雇主提出相關需求,勞工只要能出示戶口名簿,或是家中孩童屬於就學年齡的任何文件(例如:學生證)之影本,都可作為請假證明。
防疫照顧假的薪資計算方式? 勞動部表示,防疫照顧假薪資部分可依各公司規定,因為資方已配合防疫,在人力調度上自行吸收了,勞方也應互相體諒。
防疫照顧假就是家庭照顧假嗎?這兩者有什麼不一樣? 兩者不同。家庭照顧假一年最多 7 天,會併入事假計算,不支薪。而防疫照顧假最多 14 天,不併入事假計算,由公司決定是否給薪,不影響員工全勤與考績。
如果企業雇主不准假怎麼辦?
  • 勞工配合防疫照顧需求而未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扣發全勤獎金等不利之處分。
  • 雇主如扣發全勤獎金,將依違反勞基法 22 條工資未全額給付處罰;如強制勞工一定要請特別休假或事假,將依違反勞基法第 38 條或第 43 條規定處罰,處罰金額都是 2 萬元至 100 萬元。
防疫照顧假也適用於公務人員嗎? 可以,公務員比照勞工可以請 14 天的防疫照顧假,不支薪,也不影響考績。

勞動部表示,因「防疫照顧假」是基於因應防疫的特別措施,不可歸責於勞工,所以雇主應予准假,且不能視為曠工、強迫請事假或其他假別、扣全勤獎金、解僱或其他不利措施。「防疫照顧假」為防疫應變的特別措施,並非公假性質,雇主應配合准予符合條件者,但並未強制雇主應付薪資。

資通HCP人資系統快速支援防疫照顧假,四個步驟即可完成設定

  • 請假類別設定新增「防疫照顧假」假別代號與名稱,度量單位、起算單位、進位單位等設定,建議可參照家庭照顧假的規則。
  • 特別假類別設定將「防疫照顧假」設定為特別假,因其為照顧 12 歲以下學童的特別措施,須具備一定資格者才能申請。給假天數可設定 10 天(扣除休息日、例假日)~ 14 天,請假期限 14 天。
  • 假扣代號設定新增「防疫照顧假」請假扣款規則,不扣薪則跳過此步驟(提醒:若設有多組假扣代號,且請防疫照顧假需扣款時,則每一假扣代號皆需進行防疫照顧假扣款規則設定)。
  • 同仁提出申請「防疫照顧假」時,人資需於特別假記錄建檔進行開假,開始日期建議設定為 2020/02/11。
使用薪資拋轉總帳(GL 總帳會計模組)功能者請注意:若人資系統會計薪資群組設定中有請假扣款相關設定,且「防疫照顧假」為不給薪或扣薪時,務必於相關立帳薪資項目代號中加入「防疫照顧假」的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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